关于我们经贸新闻警示信息商情发布缅甸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缅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投资 >  正文

缅将为吸引外资提供免税优惠政策
2006-09-07 11:23  文章来源:缅甸时报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据缅甸工业协会的副主席吴妙丁昂说:“为吸引外资,缅已修改的特别工业区法将为投资者提供免税优惠政策的依据。中国、泰国和马来西亚都在准备投资工业特区,但何时付诸实施将取决于政府通过新特区法的基础之上”。
  按照新特别工业区法,外国人在工业园区内投资可享受免5年税的优惠政策,如投资项目为高科技项目,免税期可达8年。一旦特别工业区法获得通过,中国将成为在仰光蒂洛瓦工业园区投资的第一个国家。马来西亚的木材加工工业园区正计划于今年底建设。

推荐给朋友 打印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缅将重点发展水力发电产业    2006-09-07 10:48
缅甸第一家私营股份公司在新加坡股票市场上市    2006-09-07 10:44
缅甸大幅调整旅游服务行业营业执照办理资费标准    2006-09-06 12:49
缅甸组建果蔬企业家协会    2006-09-06 11:26
缅商务部高官称其边贸口岸税收流失达90%    2006-09-06 11:23
缅甸家俱展将于2006年10月举办    2006-09-05 16:42
缅甸渔业和海洋资源    2006-09-05 12:53
缅甸水利资源    2006-09-05 12:49
缅甸林业资源    2006-09-05 12:42
缅甸石油与天然气    2006-09-05 12:3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缅甸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