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律宾免除缅甸部分商品进口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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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11 10:27 文章来源:2008年12月11日《缅甸新闻周刊》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
为了缩小东盟老成员国与新成员国之间的差距,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11月7日,菲律宾总统发布命令,对来自缅甸、柬埔寨的商品免除进口税。菲律宾对缅甸的免税商品有:篮球、竹、藤制品,发髻用品,蔬菜水果等。
2000年在新加坡举行的东盟首脑非正式会议上确定,为了促进新成员国的发展,自2001年起实行特别优惠政策。老成员国之间于2010年取消征税。新成员国(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要到2018年才取消征税。现在取消了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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